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正因为邻里之间能相互照应相互帮助,才让邻里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厚,而邻里之间也难免会因一些事情发生分歧。两年前,居住在三茅街道的郭某和邻居曹某两家就因为建房闹起了矛盾,导致邻里关系破裂,引发了一系列诉讼。近日,扬中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成功调解了该纠纷,两家邻里恢复了应有的平静。
郭某一家与曹某一家系东西紧邻,2014年5月29日,曹某家在原址翻建房屋,郭某家阻止施工,双方发生了冲突,双方人员均受伤。2016年1月,郭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扬中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曹某赔偿各项损失2万余元。同年4月,曹某的岳母郭某某因在纠纷中受伤亦向扬中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郭某赔偿各项损失近万元。在调解过程中还发现双方因为建房矛盾还引发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目前此案移送在公安机关。曹某因郭某家违反双方邻里协议申请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等。
调解工作室接受新坝法庭委托调解后,由人民调解员黄为群主调。该案为案中串案,加之两家矛盾很深,情绪对抗,调解的难度很大,十分棘手。调解员迎难而上,从一揽子解决纠纷出发着手调解。首先全面调查了解案件相关事实,查阅公安出警处理有关笔录,耐心细致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承办法官交流,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调解思路和方案,找出纠纷解决的制衡点和切入点,分别调解,同时利用双方参与调解的亲属来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就2014年5月29日双方发生的冲突伤害事件达成互不追责、互不承担损失的调解协议,同时双方分别向法院撤回各自的民事赔偿和刑事自诉的诉讼。对邻里违约纠纷,曹某也向法院提出息诉申请。
至此,因建房引发的一连串案件,在法院调解工作室的倾力调解下一并得到了有效化解,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在法院调解工作室,像这样的“案中案”有很多,调解人员对于这类案件的调解不是就案论案,而是以妥善解决纠纷为目的,把纠纷的处理不仅仅限定在当事人双方这一狭小的范围内,如果认为有必要还把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其他人和事都纳入处理过程中,以寻求最佳的解决,从而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